我州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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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7月26日,全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启动仪式暨安全发展大讲堂专题讲座在延吉市召开。各县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负责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百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会议听取了我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随后,州安委会办公室、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共保保险公司签署三方框架协议。
2014年10月2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将我州列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试点地区。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州成立了安责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3月,通过公开遴选,确定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对全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提供保险经纪服务。2016年6月,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由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组建共保体,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做首席承保公司。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标志着我州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州安委办主任、州安监局局长姜兴延在会上表示,将保险机制引入到安全生产领域,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逐步替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可以在保险公司风险可控、被保险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为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提供资金补充,并弥补工伤保险的不足,有利于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有利于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利于创新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把现代商业保险制度引入安全生产领域,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州安监局安全监察专员姜在瑛介绍,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数额较大,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对于企业资金链条的压力也较大。姜在瑛说:“为全面推进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我州将提供两个方案,如果企业选择了缴纳风险抵押金,就可以不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如果参加了安全责任保险,还缴存了风险抵押金的,将全部退还风险抵押金。”[ 延边新闻网 ]
编辑:吕田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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